//@江西新余应立钢1://@北京的齐齐: :@西子丹67 @虎儒之风 @鞠帮宇 @刘二狗蛋微博@白发萧萧法律人 @百举鸣律师覃永沛 @记者沈志毅@北京徐香玉 @冰哥微评 @菜乡时报 @蔡瑛律师 @干卫东律师 @万众怒干卡扎菲 @倪文华法律顾问 @碧海彩霞 @摆古今论 @愚-言 @知青记者 @政和佬 @县令v @吴华英2

常州姚宝华老师一家不服“敲诈勒索”构陷申诉被驳回(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1月19日 首发 - 支持此文作者/记者)冤假错案不收敛,是制度自信下应该的任性?@最高人民法院@最高人民检察院@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@江苏检察在线@江苏监狱 @大案 @无辜者计划 @徐昕 @刘晓原律师 @北京京湃律师事务所











//@金坛小袁: //@重庆唐林熙: //@王管團長:中国拆迁更多地涉及黑社会,必须给予强力关注![威武][话筒]

【公益事业中,给拆迁户普法风险最高!】微博勃兴时,贾灵敏成为第一批最活跃的博主。宜黄事件后不久,@邓飞 率先转型其开创的免费午餐事业兴旺发达;@于建嵘 教授开创的随手公益与@王克勤 开创的大爱清尘公益事业均取得巨大成就!而@贾灵敏 与@钟如田 共同推动烧伤及急重病儿童救助后投身拆迁义务普法




//@律师王朝峄: 回复@邪真的不压正:周永康案件进入什么程序真不能让公众知道吗?那为什么有新闻会报道某某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薄熙来案件到起诉、审判开庭都向外公布的呢?我看你才是脑子进水了。纯粹的五毛一个,你别高兴过早,五毛都没有一个好下场的。王立军之前比你牛多了。

兴仁检察院工作作风无丝毫改进。今天去电兴仁县检察院案管办刘女士,查一刑事案件是否移送检方起诉,对方坚称不见委托手续不行。公权人物站着说话腰不疼,我要是上百公里跑去,案件没到的话,你会说案件没到过后再来。不涉案件秘密,只问到与否你都不说,群众路线是这么走的呀!这是方便群众的做法吗?




//@袁裕来律师: 关注。支持。

【浙大博士生申请公开“武媚娘剪胸”文件详情】问:你此次提出申请的目的和预期是什么?答:希望能顺利公开吧。其实,提出申请的目的本来就在于沟通,大家都很好奇广电总局的行为逻辑是什么。张亮说,27日才寄出申请,这次申请只是“不希望权力太任性。”(澎湃)




[赞][赞]//@乔志峰: [围观]

警方“辟谣乌龙”背后有何“故事” - 警方“辟谣乌龙”背后有何“故事”@乔志峰




//@金坛小袁: //@常州黄兰珍: 转发微博

今天是“新日本”对我家实行三光政策大扫荡整二年的日子,几百年的宅基地也被抢掉,是我全家最难忘、最心酸的一天,想不到五千年文明发展到至今,欲有这样一段历史,连我家祖宗在九泉之下都不会放过这帮“新日本”@郑建伟律师 @常州黄兰珍 @常州陈美琴 @常州梅文菊2 @常州蒋志平 @常州蒋雪华





[赞][赞]

看到一段很有意思的话: 如果你被皇帝施以宫刑,仍然矢志不渝、秉笔直书,那是司马迁之心; 如果你被皇帝主子疏远却还翘首盼望,做着帝师梦,那是司马光之心; 如果你说美国宪政民主不好,又喜欢去美国,甚至移民美国,那是司马南之心 如果你要人民爱国,又不许国人谈民主自由法制,那一定是司马昭之心



[赞]//@袁裕来律师: 税是核定的,14.5%.//@律师斯:不要牛,过阵子碎舞局找你麻烦。//@崔小平律师: //@陈光武律师://@石扉客2014: //@薛荣民律师:可能法律咨询吧![哈哈]//@在努力的小律师: //@不仅是围观者: [赞]

【国保找我作啥?】国保通过主管部门征求我意见,说想找我谈谈。我很奇怪,若是我有违法行径或要找我取证,找我谈话是法定职权,何需征求意见?不然就是滥用职权,我岂能同意?必曝光之。若以此向我施加压力,就更扯蛋。这些年,我代理过许多状告公安厅局的案件,啥时候哆嗦过?依法代理,何惧之有?




滚动到底部翻页
下一页

回到首页返回顶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