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这个官员上头条,让他“火起来”[怒]

【强拆现场拆迁户要求解释 官员大笑:不服告政府】(安徽阜阳)拆迁户:“谁让拆的?” 官员:“政府在办手续……其他我不跟你多解释……你起诉就行了,法庭上见……告吧,告吧,你不告还不成呢。你起诉政府就行。你告呀,告呀,告政府……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






//@小丹律师: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,缺失有效的监督,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又如何能够真正的施行呢?[思考][思考][思考]

【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,被起诉第一案】6月4日,陈钢诉西湖城管局强拆案二审在杭州中院开庭,西湖城管局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拒绝出庭,陈钢就此事向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裁定不予立案。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!法院拒绝立案,缺失有效监督,法律岂不变为一纸空文?





【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,被起诉第一案】6月4日,陈钢诉西湖城管局强拆案二审在杭州中院开庭,西湖城管局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拒绝出庭,陈钢就此事向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裁定不予立案。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!法院拒绝立案,缺失有效监督,法律岂不变为一纸空文?





//@李刚律师拆迁维权: 转发微博

今天就会见问题,对常州市公安局、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和常州市看守所正式提起行政诉讼。




只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才能切身感受到人民群众的呼声。不出庭,难道是怕被群众的唾沫星子淹死吗?[白眼][思考]

【无视法律:起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,法院不立不裁】@常州梅文菊2 房屋被偷拆报案到钟楼公安不立案,复议至常州市政府不受理,将市政府诉至常州中院,该案两次开庭市长拒不出庭且庭前不作说明,违反新行政诉讼法关于负责人出庭的强制性规定,遂又将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出庭职责,法院却不立不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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