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/@迟夙生律师:[握手] //@沪家王丹丹律师:谁说律师都炒股的,嘿嘿.....原来不止我一个不爱操那份心,也不想惹那份气[挤眼]

不管你怎么说,我就是不参与炒股票,不操那份心,不惹那份气![嘻嘻]




//@周泽律师:看了很多人的评论,我真是无语。看了很多人的评论,我真是无语。证券法的规定如此明确,竟然大家都不以为然。虽然我也是散户,也深套其中,但我还是反对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。

【21家证券公司联手操纵证券市场:违法!】21家证券公司4日召开会议,决定出资不低于1200亿元,用于投资蓝筹股ETF,并承诺上证综指4500点以下自营股票不减持.《证券法》第77条明确禁止任何人“单独或者通过合谋,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,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”!




上访是一条不归路,是通往死亡之路,命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,随时可能迫害致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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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@迟夙生律师:倒计时进入第五十六天[话筒]//@首届草民V:做名正直的律师不但需要胆量,还需要勇气!迟大家我们支持你!呼吁大家转起[话筒][围观]

发表了博文《对枉法的法官陈伟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行政作为审请书》行政作为申请书申请人:迟夙生,女,1956年4月11日生。职业:黑龙江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;身份证号码:2302031956041112



关注 //@迟夙生律师:什么事啊![抓狂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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