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酒席时记得备案啊

【男子街头求婚,因未备案被带走】28日,四川省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,27岁的张亮在近百名亲友团的见证下向刘燕成功求婚后,因之前活动没有经过备案审批被执勤民警带往派出所。










确认一下这条信息。这两件事,也是这些年我一直在干的事。

@周泽律师@王兴律师v@宋汝界律师 合伙设立的@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 成立了!本所将主要致力于两项工作:一是为刑事案件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辩护,防范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给他们及他们的家庭造成过度伤害;二是代理行政相对人,推动行政机关加强依法行政。热忱欢迎各界师友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。



江西高院?哼 //@王兴律师v:几百万涉案金额来无影去无踪,说不清来源查不清去处,这正常吗?这样只有双方供述的证据能定罪吗?贿赂犯罪固然有其隐蔽性,但不等于没有痕迹。赣州中院无奈之下定了罪,江西高院总不能也这么无视刑事证据规则吧?

在这大反腐环境下,有几个官员敢出来喊冤的?但凡是做过亏心事,违反党纪国法的,多以息事宁人、认罪伏法了事。所以,请求@江西省高院 @江西检察 @最高人民法院 @最高人民检察院 @中纪委 明察秋毫,把我父亲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,揭开案件真相。@青石律师 @王兴律师v @周泽律师 @刘金滨_律师 @王甫律师



薄熙来等知道时,他的律师说什么都不重要了!当然,想说什么也不能随便说。 //@w张佚:它们还不知道保护律师的辩护权就是保护自己!薄熙来等知道了…

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有关“侮辱、诽谤、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”以及“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行为”入刑的规定,受到刑辩律师的普遍质疑。有人遂批评这些律师想要扰乱法庭秩序的自由,甚至鼓吹坚决通过这样的规定。可悲!批评者们不知道,律师可能正在为你说话呢!需知,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嫌疑人!




同样的经历!同样的感受!//@何兵: 以我亲身经历,法官检察官公然违法,所在多有。律师没有枪杆子,只要笔杆子和嘴皮子。对于法官检察官违法,除了文字和口头死磕,再无他术。此刑法修正案一出,公检法可以公堂而皇之地违法,而律师只能闭嘴。

【律师法庭言辞或将入罪】(实习记者 林子桢)扰乱法庭秩序罪适用情形增加,刑法修正案(九)二读稿拟明确:侮辱、诽谤、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,不听法庭制止,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,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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